一、谈判条件
现就******北站管内**北站伙食团食材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来源为:集团公司财务部下达的福利费预算,已具备谈判条件。
二、谈判内容
1、项目名称:**北站伙食团食材采购项目
2、项目要求:
(一)食材采购质量要求:提供的肉类、蔬菜等餐料必须符合国家以及当地有关餐饮行业食品安全及食品卫生的所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标准,详见附件。
(二)食材采购来源渠道:供应商配送的所有原材料应有正规合法的来源渠道,不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不使用过期变质产品、不使用无牌无证产品。确保所提供的原材料无变质、腐烂、发霉情况发生。就大米、面粉、食用油、调味料等,若发邀人指定品牌,供应商提供的必须为发邀人指定品牌。
(三)乙方需对商品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查,承诺销售给甲方的商品全部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并提供相应的检验证明和商品合格证。
3、配送地点:**北站
4、计划期限:自签订合同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5、验收:
(一)乙方将商品运送到约定的地点后,应及时与甲方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指定 俞淑慧、王丽 为验收人,乙方指定 为验收人,如乙方未指定验收人或指定的验收人未及时与甲方办理验收手续,视为乙方同意甲方验收结果。
(二)甲方应在收到商品后. 1 日内进行验收(若约定的验收时间过短,不足以发现产品隐藏的质量瑕疵,则验收仅视为对商品数量、型号、外观等瑕疵的认可),商品如需调试,乙方应当根据甲方要求委派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在验收前3日完成商品的安装调试工作。对存在质量问题或者 其他问题的,甲方在 1 日内提出异议,乙方须在甲方提出异议后的 2 日内进行处理。若乙方未在甲方提出异议后的 3日内进行处理,则视为乙方同意甲方的异议,甲乙双方对经处理的标的物按合同约定重新组织验收。
(三)商品验收合格的,甲方应向乙方出具验收凭证,一式 3份,经双方指定验收人签字确认后,作为乙方办理结算的凭证。
6、售后质保要求
(一)本合同约定商品的质保期为甲方验收后 1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甲方出具的验收凭证不作为最终判定标的物质量的依据。
(二)质保期内,乙方必须提供每天 8 小时技术支持,标的物发生质量问题或故障时,乙方应当在. 3 日内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承担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及损失,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修理,并由乙方承担相应费用;如更换全新产品的,其质保期重新计算。
7、付款方式和时间
在双方合同签订后,甲方每月在乙方交付商品后,按月支付货款(甲方因特殊原因发生时,付款时间可延后2个月)具体支付金额以每月乙方送货单据为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2、营业范围:具有类似项目承包经验,食材采购购****食品行业、道路运输等相关证件。
3.资质要求:
(1)申请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资金须不少于200 万元;
申请人是代理商的,****制造厂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同一生产企业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本项目的谈判申请,否则相关申请文件均被拒绝;代理商参加本项目申请的,请将生产企业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单独进行封装,随申请文件一同递交。
(3)财务要求:申请人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任一****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生产资质:申请人须具有符合投标物资生产资质要求的有效相关资质证书或文件。申请人为代理(经销)商时,其代理(经销)产品的生产企业须具有上述证书或文件。
(5)业绩要求:申请人须具有近1年内的业绩证明。
(6)信用要求:
****集团公布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名单中,****铁路局、国铁集团、****公司纳入供应商“黑名单”;
申请人未处于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后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公司同一法****公司****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9日 ,地点为:**市西**北滨河路1号**北站
五、谈判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5年1月10日开始谈判,谈判地点为:**北站会议室届时谈判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特别提示:
申请人或供应商有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将被****纳入失信供应商,期限为三年,纳入失信供应商的申请人及产品将被限制参加******北站的采购活动,并单方解除所有合同和协议。
(1)申请人在谈判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2)供应商履约过程中提供虚假资质材料,供应假冒伪劣产品,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合同,自身或协助他人伪造虚假证明材料的;
(3)要求供应商提供供应产品的溯源证据材料,证明供应产品最终来自该产品的生产企业,供应商应提供所有上游供应商包含生产企业出具的增值税发票,形成完整供应链。供应商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
六、项目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人:******北站
地 址:**市西**北滨河路1号**北站
联系人:王丽
电 话:010-****8054
****
**北站
2025年 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