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分局 | 发文日期: | 2025-01-06 |
文 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内容概括: | 2025年1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2025年1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7日-2025年1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环****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2-****567 传真:0572-****287
通讯地址:****服务中心(南林中路660号)1号楼2层H区228办公室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菱湖镇****年产1000万米化纤布项目等七个项目打捆环境影响报告表 | **省**市**区菱湖镇 | ****、******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喷织厂、******公司 | 根据《**区喷水织机行业整治提升实施方案》,2021年6月底前,全区喷水织机行业全面实现整治提升,全行业污染防治、设备、技术、安全管理水平等得到明显提升,形成规范化、规模化的喷水织机行业集聚区。喷水织机企业应严格实施总量控制管理,原则上不再单独新批喷水织机项目。在不新增排污前提下按照“整合集聚一批、整治提升一批、关停淘汰一批”的原则实施产能集聚。全区规模以下喷水织机企业(户)与不具备污水纳管条件的喷水织机企业(户),列入淘汰整合名单,不能整合集聚的实施关停淘汰;其他规模以上且具备污水纳管条件的喷水织机企业(户),列入整治提升名单。****政府将管辖区域内的****、******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喷织厂、******公司七家喷水织机企业列入此次整治提升名单,要求这七家完善相关环保手续。 另根据《****办公厅关于深化环境准入制度改革助推高质量****示范区的指导意见》中“探索同类建设项目模块化环评,提升项目环评编制效率”以及《****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化环评集成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中“位于相同市级或县级行政区且项目类型相同的,可“打捆”开展环评审批”相关要求,将上述七家喷水织机企业整合为一个打捆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报批。 | 采取网站公示方式进行。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水环境:各企业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管至********公司集中处理,达标排放。生产废水:****喷织厂、******公司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站处理后90%回用到生产工序,10%达标纳管至********公司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公司、******公司、****公司、******公司:经自建污水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不会对周边水体产生不利影响。 (2)声环境:各企业生产时关闭隔声门窗;对主要噪声源设置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生产时关闭车间隔声门窗。 (3)大气环境:****、******公司、******公司、****公司、******公司:污水站臭气无组织排放。****喷织厂、******公司:污水站“活性污泥池”的臭气采用加盖收集,臭气收集效率不低于80%,臭气由一套碱液喷淋装置进行处理,处理效率不低于70%,尾气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进行排放 (4)固体废物:各企业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实现**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