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处住宅房产二次转让公告
[2025]第 253 号
受****委托,****依托**市****公司电子服务平台拟对****拥有处置权的四处住宅房产进行二次公开转让,现将相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 关于本次转让标的基本情况及说明
1.本次转让标的为****拥有处置权的住宅房产,转让标的详情见下表:
标的号 | 坐落 | 面积 (㎡) | 房产证号 | 底价 (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1 | 喀左县**子镇青年街56-1-301 | 104.35 | 喀房权证**子字第123469号 | 39.45 | 15 |
2 | 喀左县**子镇青年街B14-56-1-302 | 104.35 | 喀房权证**子字第125708号 | 39.45 | 15 |
3 | 喀左县**子镇青年街56-1-401 | 104.35 | 喀房权证**子字第****001511号 | 37.60 | 15 |
4 | 喀左县**子镇青年街56-1052 | 104.35 | 喀房权证**子字第****001517号 | 35.7 | 15 |
2.标的已经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了评估,详见朝宏宜达房估字[2024]第769、770、771、77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3.转让的资产及其状况,以展示的实物为准,转让方已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对标的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揭示;对转让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受让方对标的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依据。
4.本次标的物移交时间: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
二、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受让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国公民或法人。
2、受让方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支付能力,保证在产权交易成交后按合同约定履行价款交付。
三、转让程序
1.挂牌公告期限(报名时间):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20日11:00。
2025年1月6日9:00启动自由报价。
2025年1月21日10:00启动限时竞价。
现场展示时间为: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20日11: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勘查地点:喀左县**子镇青年街
咨询电话:138****3861.
2.有意购买者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要件等必要的材料到****(产权交易股、电话:0421-****005)办理申请受让登记及电子竞价手续,经审核后缴纳竞买保证金,取得受让资格。
3.意向受让方应于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20日11:00前将竞价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转入**市****公司指定账户,交款人与意向受****银行对账单为准),否则报名无效。
4.本次转让采取电子竞价方式(电子交易采用权益云交易平台www.****.cn,操作程序详见**市****公司网站交易指南栏目www.****.com)。
5.竞价保证金处理及价款缴纳:受让成功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受让方本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其余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交至**市****公司指定账户。交清所有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6. 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持竞价保证金收款收据、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办理退款手续,3个工作日内将竞价保证金无息返还。
四、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1..本次转让标的在办理权属变更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转让方承担的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附加税费、印花税、土地出让金等;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受让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产权交易费用等(受让方须自行查询)。
2. 在上述期限内由于受让方原因未签订合同的,视为受让方自行放弃竞买,已交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将本次标的物另行转让,如再次转让价格低于此次成交价的,差额部分由原受让方补足。
五、免责声明
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市****公司与权益云交易平台部分免责:
1、受让方应按照本公告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资料至****,如因相关资料未按时、未准确提交而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
2、受让方应及时将保证金交纳到**市****公司指定账户,因竞买保证金未按时到账而导致受让方注册账户未被激活而不能参与报价的。
3、受让方应对自己的注册账户信息保密,并遵守《权益云交易平台使用规则》,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名受让方使用。因受让方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的。
4、由于受让方遗忘密码,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5、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交易的,或者司法部门、政府监管部门紧急要求停止报价等原因导致报价交易中断的。
6、本公司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公司网站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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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