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扩建年产400万件汽车配件项目的试运行公示
企业于2023年11月委托****编制完成了《****扩建年产400万件汽车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12月25****生态环境局****分局关于该项目的审批意见,审批文号(霸环管[2023]B118号),项目于2024年1月1日开工建设,于2024年12月15日竣工,相应的生产设施、环保设施均已配套完成,于2025年1月6日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为(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2月5日),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一、建设基本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扩建年产400万件汽车配件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位于**市**镇东关七街,项目在现有土地及厂房的基础上进行扩建。
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①废气:
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②废水:
本项目生产设备(注塑机)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③噪声:
本项目昼间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对设备采取置于车间内、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再经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④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塑料除尘灰、不合格品、金属下脚料。
一般固废:塑料除尘灰、不合格品、金属下脚料统一收集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外售。
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集中收集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二、建设项目调试时间: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2月5日。
三、公众反馈方式及起止时间: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即日起5个工作日发表对该工程调试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公司地址:**市**镇东关七街
联系人:王俊萍
电话:151****6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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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