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年产分切机150台迁建项目 | **省**市****滨街道华茂路88号 | **** | ******公司原位于**市锦湖街道芦浦工业区,曾于2020年5月委托编制了《******公司年产125台印刷机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生产规模为年产125台印刷机,并于2020年12月通过备案(温环瑞改备﹝2020﹞1389号),于2020年12月完成了《******公司年产125台印刷机建设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企业已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为****。该项目现已停产。 2024年4月,企业原拟搬至****滨西单元02-72(2)地块,并委托编制《******公司迁建项目》,并于2024年4****环境局的备案(温环瑞建备[2024]69号)。根据现场踏勘,该项目实际未投产且未进行验收。 随着企业的发展以及市场需求的提升,企业工商变更名称为****,企业拟改为租赁**省**市****滨街道华茂路88号的已建厂房,将原厂搬迁至此,并扩大生产规模,迁建项目建成后,产品变更为分切机生产,生产规模将达到年产分切机150台,同时企业原厂区不再保留原有已批的生产内容。建筑面积12856.45m2,总投资500万元。 根据《关于****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2024年4月企业原项目《******公司迁建项目》实际未投产且未进行验收,因此本项目属于《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重新选址类项目,属于重大变动重新报批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条例的规定,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项目属于“C3542 印刷专用设备制造”;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项目属于“三十二、专用设备制造业 35-70 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354- 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开发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修订),《****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文号:浙环函〔2018〕51号)目前已建设内容审批超过五年,区域内环评不得简化,需编制环评报告表。 | 2024年12月30****环境局**分局政务网公示 | 废气:①调漆、喷漆、烘干、洗枪废气经水喷淋+水雾分离+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拉高排放; ②打磨粉尘经收集后通过水帘除尘设施处理,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2拉高排放; ③食堂油烟收集后通过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最后引至楼顶排放口DA003排放; ④焊接烟尘、切割粉尘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统一经废水处理设施(混凝沉淀+Fenton氧化)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噪声:高噪声设备设置减振、隔声降噪及消声措施,同时车间采用密闭、减少门窗开启等措施 固废:在车间内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的危废仓库,产生的危废暂存于危废仓库内,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设置符合规范的一般固废仓库,对一般固废的回收情况进行监督,严格管理,防止其随意倾倒,及时委托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