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25-2027年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定点机构项目
评审公告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为确保我市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工作有序开展,增强培训对象的精准性、培训项目的针对性、培训方式的有效性、培训效果的实效性,现采取专家评审方式选取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审范围
进一步提高职业培训实效性,规范职业培训行为,提高职业培训质量,充分发挥职业培训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作用,根****领导小组和******保障厅相关文件精神,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定点机构(以下简称培训定点机构)面向所有具备资质条件的培训机构开放,包括各级各类院校(含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基地、****工作室、****基地等。
二、评审条件
(一)具有合法的办学资质和稳定的办学经费来源,取得****政府部门的批复或人力**社会保障、教育、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
(二)遵守国家职业培训法律法规,熟悉国家职业教育方针和就业政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宏观指导下,热心承担培训任务。
(三)具有满足开展培训专业(工种)所需的教学场地和设施设备。教学场地一般应包括理论教室、实训场所及附属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等;配备开设的专业(工种)培训教学所需的教学仪器设备和教材、资料等,办公场地、教学场所和实训场地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等有关规定。
(四)具有满足培训任务需要的师资力量和管理人员。具备一支与培训专业、设备规模相适应的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学队伍。开办的培训专业(职业、工种)至少配备 1 名专兼职理论课教师和 1 名实习指导教师,教师均应具有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学资格。
(五)具有满足开展培训所需的教材。应具有与培训专业(职业、 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并符合国家职业标准。
(六)具有相对稳定的就业信息和渠道,就业指导得力,能为培训学员提供推荐就业服务,学员培训后就业率较高。
(七)社会信誉好,按期完成培训任务,无有效投诉、无违规收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其他违法行为。
(八)财务独立核算,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财务制度健全,能全面正确反映培训成本。
(九)报名单位能够按照要求,培训场地配备固定或移动监控设备,以便于主管部门对培训质量进行全程监控和监管。
(十)综合实力较强、社会信誉度好的,且能够认真圆满完成培训任务。
三、评审办法
本次专家评审,由****委托第三方机构统一组织,采取专家评审方式进行考核评审,本次**市2025-2027年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定点机构项目,共分 2 个标段:一标段:职业技能培训; 二标段:创业培训。工种围绕药业经济发展、水泵产业发展、新业态、家政等行业的热门工种进行确定。
一标段:对合格的培训机构进行综合评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最多选取6家培训机构。递交响应文件的培训机构数量≤6家时,对通过资格性评审及符合性评审的培训机构全部入选;递交响应文件的培训机构数量>6家时,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前6名培训机构入选。
二标段:对合格的培训机构进行综合评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最多选取2家培训机构。
评审认**果在评审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评审结果无异议后,与最终选取的培训机构签订协议(合同)。
四、培训服务期限
本次选定的培训机构服务期限为3年(2025年2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如国家、省、市新的政策文件规定的选定培训机构方式、服务期限等与本次专家评审选定培训机构不一致,以最新的政策文件为准,****政府文件延续或重新选定培训机构。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01月06日至 2025年0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报名地点:**市云杉路131号**驿A座504
售价:300元/标段
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①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团组织登记证书、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评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0日上午9时00分
评审地点:**市云杉路131号**驿A座
七、信息发布方式
通过、****政府官网发布《****关于**市2025-2027年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定点机构项目》告知所有培训机构。
八、其他要求
(1)评审响应文件制作要求: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1份(电子版需为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胶装成册并编制目录;评审响应文件密封与一个密封袋中,封口处盖单位公章,封皮上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培训机构名称、递交时间等信息 ”。
(2)相关费用:本次评审活动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最终确定的定点培训机构自行承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审。
(4)评审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及确认收到:发送各报名培训机构邮箱内,发送成功即为各培训报名机构收到。
(5)申请人要求澄清评审文件截止时间: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前3日前提出,形式:书面提出,申请人需及时关注自己单位的邮箱查看评审文件有无澄清和修改,因查看不及时影响参审的,后果自负。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药都北大街16****中心4楼
联系方式:何建立 0312—****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云杉路131号**驿A座808室
联系方式:刘天惠、李茜茜 0312-****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