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关于作出济宁市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济宁市任城区宋庄高中校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索 引 号 | **** | 发布机构 | ****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审批 |
成文日期 | 2025-01-06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环境局****分局关于作出****“**市任**宋庄高中校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1-0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市任**宋庄高中校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01月06日-2025年01月10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7-****351
电子信箱:rcq_hbj_xkk@ji.****.cn
通讯地址:****中心****环境局**分局窗口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备注 |
1 | 关于******市任**宋庄高中校舍建设项目的审批意见 | 济环报告表(**)〔2024〕033号 | 2025年01月06日 | 济环报告表(**)[2024]033号宋庄高中.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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