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公司垃圾清运项目采购询比价公告 |
公告内容 | 尊敬的供应商: 您好!****拟开展垃圾清运服务项目采购工作,如贵公司有意向参与该项目,请贵公司于2025年1月9日17:00时**行报价。 一、报价形式 报价须知:供应商须按投标材料模板要求将填写好的投标材料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5年1月9日17:00时之前将加盖公章的电子版邮件发送至以下地址: 二、其他要求 (一)报价时限:超出规定时限报价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并视为自动放弃报价。 (二)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多次报价,我们以最后一次报价为准进行比价,比价及谈判后计划与中标供应商签署采购协议。 (三)投诉渠道 1.方大集团审计监察部 举报邮箱:****@hexiefangda.com 举报电话:186****1217 2.航空集团审计监察部投诉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子邮箱:****@hnaaviation.com 投诉举报手机:186****2309 信函寄送地址:**省**市**区国兴大道7号海航大厦24楼,航空集团审计监察部,邮编:570203。 3.海航物业审监法务部投诉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子邮箱:****@hnair.com 投诉举报电话:133****2805 信函寄送地址:**省**市**区机场路9****基地海技楼5楼509室,**海航****公司审监法务部负责人(收),邮编:571132。 参与询价的****小组或其他相关人员在招标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检举的适用审计监察渠道。投诉人应提供严谨、清晰的投诉事实和理由,匿名投诉、无具体投诉事实、无确切联系方式的投诉将不予受理;投诉人应公正客观、实事求是,对所投诉事项负责,不得借投诉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诽谤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或者其他不正当行为;投诉人身份、投诉材料、投诉处理进程等将受到严格保密。不满足以上条件的、超出质疑日期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以及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质疑将不予以受理。 三、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垃圾清运采购项目 项目地址:**省**市**新区中川机场11号 服务周期:2025年2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 供应商应具备资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垃圾清运资质等 清运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做到垃圾每天清运一次。特殊情况清理随叫随清,保障甲方区域内干净清洁。 (二)供应商应于清运日当天上午09:00之前完成垃圾处理。 (三)供应商根据实际垃圾量配备压缩式垃圾车,并配备足够数量的垃圾桶。 (四)垃圾收集点内外场地应整洁,无撒落垃圾和堆积杂物,无积留污水。 (五)垃圾收集点内无恶臭,无其他异味。 (六)垃圾收集点内垃圾装运容器应整洁,无积垢,无吊挂垃圾。 四、供应商应具备资质: (一)要求投标人为**地区注册供应商,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件。 (二)业务能力、范畴满足垃圾清运采购实际需求。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及主要高管为同一个人的两****公司、****公司****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公司成立时间超过5年。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5年内(2020年2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在开标截至日前已被移除该“黑名单”列表的除外。 (六)被列入海航物业“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报名人不具备投标资格,采购方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列入海航物业供应商黑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6个月不得参加海航物业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联系方式 甲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厦 电话:151****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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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询比价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报名截止 | 2025-01-09 17:00:00 |
发布单位 | **** |
发布时间 | 2025-01-06 10:14:14 |
航空集团审计 | 举报电话:186****2309 举报邮箱:****@hnaaviation.com |
方大集团审计 | 举报电话:186****1217 举报邮箱:****@hexiefangda.com |
航空集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