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振宁数字经济产业园(众和达厂区)建设项目 叉车、铲车租赁
叉车、铲车租赁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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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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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 月叉车、铲车 设备租赁招标书
一、招标主体: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县振宁经济产业园(众和达厂区)建设项目
设备类别: 一般设备
二、设备招标要求及租赁期限
1、招标内容: 叉车、铲车租赁 (设备名称)租赁
2、租赁期限:自 2025年1月10日 设备开始进场,使用时间从 2025年1月10日 至 2025年10月30日 。
3、供应商配备的操作手,其工资、食宿等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承担,发生工伤等事故由供应商负责承担有关责任。
三、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 合理最低价法 。
四、工程量确认结算及支付
由供应商每日将机械台班使用数量报施工员核实,由现场司机签字确认。供应商按月核算当月(自然月)完成的工程量(要求其提供详细的费用计算过程),并填写《()月份机械设备租赁费(预、结)算单》,结算单据由指定人员签字确认或加盖项目章,并以此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对供应商未经项目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租单位不予计量。对于因发票没及时送达,而逾期付款产生的纠纷由供应商负责。
付款方式及要求: 转账支付,每月25日前对当月供应商使用量双方进行结算,结算并提供发票后30日支付本批次全部货款,无需支付利息。
五、投标要求
1、报价要求: 包含拖运费、维修保养费、司机工资及税金。
2、现场联系人及电话: 刘轩 132****0603。
3、有下列情况者,做废标处理:
1)投标人未在《集采供应商名录》内的;
2)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
3)投标人恶意串通投标情形的;
4)投标人投标报价经评审判定存在明显故意重大不平衡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
5)在招标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集团《供应商名录》中合格供应商,且成立满2年;
2、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中包含设备租赁内容等;
3、投标方应能及时提供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有合法有效的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设备备案证书等证明文件;
5、投标方成立满2年
七、定标及签订租赁合同
投标人中标后, **县振宁经济产业园(众和达厂区)建设项目 项目部同中标供应商签订租赁合同。
工期要求
/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施工现场要求
质量要求
质量水平应满足相应的现行国家、行业的全部相关要求与规定。
技术要求
/
公告日期
2025-01-06
截止日期 2025-01-06
询价类型
设备租赁按租期
询价方式
邀请询价
付款方式
银行转账;每月25日前对当月供应商使用量双方进行结算,结算并提供发票后30日支付本批次全部货款,无需支付利息。
备注
状态
询价结束
设备询价明细
叉式装卸车 | 5.0T | 1.00 | 台 | 100.00 | 台班 | 2025-01-05 | |||
土方铲运机械 | 50型 | 1.00 | 台 | 150.00 | 台班 | 2025-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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