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陆家漕(罗山路-沔北路)河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引号 | **** |
文件编号 | 沪浦发改城〔2024〕1146号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5-01-06 |
****集团****公司:
你单位《关于上报陆家漕(**路-沔北路)河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沪张江集前〔2024〕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区域防汛抗涝能力,改善周边地区环境,根据《**市**区张**区Z00-2001单元E1****规划局部调整》及河道蓝线专项规划,原则同意陆家漕(**路-沔北路)河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本项目实施范围为:西起**路、**沔北路,河道全长约1.68公里(以实测为准),规划**宽20-35米,北侧陆域控制带6米。
三、主要建设内容是:河道开挖与疏拓工程、护岸工程、防汛通道、绿化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
四、在下阶段工作中,应对项目用地及地上物情况进行调查,根据规划部门意见与行业管理要求,结合项目用地情况、周边地块开发、相邻关系情况等对工程方案进行整体性研究,对河道线形、断面布置、护岸结构型式等进行多方案比选,并注重处理好与周边水域、军民公路和**路地铁站等的关系,因地制宜布置防汛通道及绿化,合理节约投资,降低工程造价。
五、本项目属于**区重****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资金拨付、资产登记和后续管理应按照《浦东****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要求执行。项目建设资金列****生态环境局年度政府投资计划;项目竣工验收后,所形成的各项资产权属单位****生态环境局。
六、本项目总投资在工可批复中明确。所需资金由新区财力安排。
七、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
接文后,请在有效期内,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30个工作日之前提出延期申请。
特此批复。
****
2024年12月31日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