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有限公司延榆铁路 YYZQ-6 标段项目经理部拟组织施工所需钢绞线询价采购。采购方式为询价。使用单位为:****集团有限公司延榆铁路 YYZQ-6 标段项目经理部
一、工程概况
****至**铁路自西延铁路**站(不含)出站端,经** 新区、**、**、**、**至**,预留向**方向延伸条 件,正线全长 238.75km,桥隧比 94.4%,全线新设**新区、**、 **北、**西、**北、**南 6 座车站。
工程数量为:路基 2.089km/5 段(其中**北站 1 段),桥梁 2.143km/9 座,隧道 17.964km/7 座,**北站 1 处,区间房屋1790.23平方米,**轨枕预制场 1 处,里程/范围:DK393+740~DK415+864。
二、采购人信息
需用单位: ****集团有限公司延榆铁路 YYZQ-6 标段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 刘明明
电话号码: 177****5225
技术联系人:徐衍辉
电话号码:178****5213
地 址:**省**市****集团有限公司延榆铁路YYZQ-6 标项目经理部
三、采购内容
1.本次采购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估数量 | 备注 |
1 | 钢绞线 | 21.8mm规格缓粘结预应力钢绞线 | 吨 | 3 | |
4 | 合计 | 3 | |||
1、本表中数量为暂估数量,甲方实际采购数量少于以上数量,乙方不得以此主张甲方违约,实际数量以现场双方验收并经最终确认的数量为准。 |
2、技术要求:
本工程选用缓粘结预应力筋的标准张拉适用期为(120±20)d,标准固化期为(360±60)d。
21.8mm规格缓粘结预应力钢绞线,产品标记为:LRPS-1X19S 360 21.8-1860T/CECS 10097-2020。缓粘结预应力钢绞线是由钢绞线、外涂缓粘结胶粘剂和外包PE(护套)组成。钢绞线极限强度标准值fptk=1860MPa,弹性模量Ep=1.95X105MPa.其性能应满足《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 5224-2023、《多丝大直径高强度低松弛预应力钢绞线》GB/T 31314-2014的规定;缓粘结胶粘剂快速固化后剪切强度应满足《大直径缓粘结预应力钢绞线》T/CECS 10097-2020中的规定:外包PE护套材料采用挤塑型**度聚乙烯树脂材料,外包PE的力学性能应满足《大直径缓粘结预应力钢绞线》T/CECS 10097-2020中的规定。护套表面应有横肋与纵肋,21.8mm规格缓粘结预应力筋横肋肋高不得低于2.1mm,肋槽高不得低于1.8mm。横肋中缓粘结胶粘剂应填充充盈,横肋高、肋槽高不足,横肋中无缓粘结胶粘剂或填充不充盈者不得使用。缓粘结预应力筋纵肋为3条,沿长度方向连续均匀、沿周长方向呈120度等间距排列。缓粘结预应力钢绞线成品性能还应满足《缓粘结预应力钢绞线》JG/T369-2012的规定。
缓粘结预应力的施工及验收,应满足《缓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87-2017、《高速铁**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2-2018)的规定。
3.验收要求:
1)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 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
2)验收为过磅验收:实收数量以工地验收合格物资的数量为准, 以甲乙双方经办人签字的现场验收入库单据作为结算依据。
四、交货地点及日期:
交货地点: ****集团有限公司延榆铁路 YYZQ-6 标段项目经理部施工指定地点
交货日期:分三批进场,每次1吨,以电话通知为准
五、合格的报价人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报价人必须是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商上传近三个月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及完税证明。
2)财务能力要求: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2023 年经注 ****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公司(不足1 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报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具备报价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 系列管理体系认证;报价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4)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报价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询价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报价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报价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5)其他要求:报价人需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 的供应、集散能力。在天眼查、铁建云采查询关联关系中无相关关系。
六、产品报价
1.本次产品的报价为到站总价,包括出厂至采购方工地车板交货前所有费用及税费。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
2.综合费用:为除材料费以外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包含装车费、运输费、损耗、利润、税费及其他到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保持固定不变。
3.结算周期:每月 11 日至下月 10 日。
七、付款方式:
1.以银行转账、电汇、承兑汇票或铁建银信等方式支付。
2.货款结算及付款:乙方应在甲方材料结算 7日内,按甲方的要求,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实际供应货物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凭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货款。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后,第4个月支付第一季度结算额70%的材料款,从第7个月支付第一季度结算额20%的材料款,剩余第一季度10%结清款在6个月内支付,依次类推。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结清款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若货款逾期支付,均不计利息和损失)。
八、报价截止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5 年 1月 8 日 12 时前将报价单及资质发送指定邮箱。
九、评审
采用综合评审法,通过技术、服务、****委员会对各报价 人综合评审,出具书面会议纪要确定成交人。
****集团有限公司
延榆铁路YYZQ-6标段项目经理部
二零二五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