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与《**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2024年11月20日,****储备中心****地质大队对****建设项目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地块位于**市**市**镇**院村,E:119.681045°,N:27.096642°,占地面积为5008.36㎡,踏勘时项目地块处于开挖整平阶段,项目地块内无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无工业固体废物堆存,无各类地下及地上槽罐、管线、沟渠,未闻到异常气味,未发现明显的污染痕迹;历史上为农用地,无工业企业存在,无其他工业活动。该地块拟规划为公共管理****幼儿园用地)。
二、调查结论
****建设项目地块面积为5008.36㎡,历史上为农用地,规划为公共管理****幼儿园用地)。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可知:
(1)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2022年后进行开挖整平,现为开挖整平阶段;历史上没有使用污灌,主要的灌溉水源为降水和周边山体内的山泉水,无工业废水污染的现象;
(2)地块历史上没有工矿企业及规模化养殖运营,无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设施,历史上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现场没有观察到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填埋、残留化学品等迹象,地块内没有发现异常气味、异常植物、表面析出以及其他污染迹象;
(3)地块周边对地块土壤环境影响小;
(4)地块历史上没有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5)为进一步了解地块污染物含量,对地块内土壤表层样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检测数据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限值,其中铬、锌检测数据均符合**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污染识别的结果表明****建设项目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未受到污染,调查地块环境状况可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幼儿园用地开发,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
三、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大队
通讯地址:**省**市蕉**国道路113号
联系电话:0593-****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