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粮食收储有限公司高桥粮站拟出租租赁权拍卖 资产拍卖 比选公告
****高桥粮站拟出租租赁权拍卖 资产拍卖 比选公告
********超市公开选取“资产拍卖”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项目登记号: ****
项目名称: ****高桥粮站拟出租租赁权拍卖
中介服务事项: 资产拍卖
项目地点: **市**区
项目基本情况: 拟出租面积约为6284.8平方米
项目总预算: 2万元
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按规定完成以下工作:编制招标文件;发布项目招标信息;印刷、发布、发售和提供招标文件;组织项目开标(谈判、询价等)及对上述招标活动记录发中标通知书。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10天
质量要求:
比选办法: 综合择优法
报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150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9000元 ,上限:15000元
价格说明: 依据《****物价局关于明确公共**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甬价费〔2017〕46号),在公共交易平台进行租赁权拍卖达成交易的,交易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向中标方收取标的年租金成交价在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部分按1.6%收取,以上报价包含本次项目所有相关费用(含税)。
二、竞价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5-01-06 10:33 至 2025-01-09 10:33 (**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已入****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1、中介资格要求: 满足出租人招标代理需求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5年01月09日 16时30分 (**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 ****
项目单位联系人: 赵元龙
联系电话: ****7350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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