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公安局主战中心改扩建项目(施工)答疑纪要01号
****主战中心改扩建项目(施工)
答疑纪要01号
各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招标编号********主战中心改扩建项目(施工)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
问:拟分包企业情况表及其相关证件,在投标时是否可以不用提供,待中标后或者中标候选时再提供,亦或者在施工过程中向发包人申请请勿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答:投标人投标时无须提供拟分包企业情况表及相关证件材料。中标后,中标人如不具备相应专业承包资质,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发包人申请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日期:2025年0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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