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新能源电机电刷产品扩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6日-2025年1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420
通讯地址:**市高区**路1****中心二楼39号窗口
邮编:26420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新能源电机电刷产品扩产项目 | 威****开发区初村镇昊山**、**路东 | **** | ******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80000万元,厂区占地面积为34170m2,总建筑面积约40728m2。本项目产品为电刷及电刷组件,总产量为45000万件/a。 本项目劳动定员300人,年工作时间300天,生产实行单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树脂电刷产品烧结工序每天24小时运行。 | 营运期 1、大气环境 项目排放的废气包括挥发性有机物(含苯酚、甲醇等)、沥青烟、苯并[a]芘、氨气、硫化氢、颗粒物。 生产过程中产生颗粒物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P1、P4、P5排放;树脂溶解过程、捏合过程及真空干燥过程产生的VOCs(甲醇)经过水喷淋处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8m高P2排气筒排放;沥青电刷捏合、烧结过程产生的硫化氢气体以及烧结过程产生的VOCs、沥青烟、苯并[a]芘经过碱液喷淋(添加EM菌)后进入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8m高排气筒P2排放;树脂电刷烧结过程产生的VOCs(含苯酚)经过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8m高P3排气筒排放。 经过预测分析, P1、P3、P4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9)表1 一般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7)表2标准; P2排气筒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Ⅱ时段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限值,硫化氢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沥青烟、苯并[a]芘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标准要求;P3排气筒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Ⅱ时段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限值。 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水环境 本项目营运过程生产用水全部蒸发不排放,排放废水为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5760t/a,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公司****处理厂集中处理,COD、NH3-N排放浓度分别为400mg/L、35mg/L,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3、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捏合机、锥混机、筛分机、破碎机、粉碎机、电刷成型压机、电刷加工机等生产设备及废气治理设施风机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值在 75dB(A)~90dB(A)之间。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项目周围200m范围内无敏感目标,经过距离衰减后,本项目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及敏感目标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压制成型等工序产生下脚料及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包****公司回收处置;下脚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委托相关单位安全处置。 (2)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包括甲醇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含甲醇废液,沥青烟、苯并[a]芘处理过程产生含焦油废物,有机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设备运转产生的废机油及废油桶、废液压油。危险废物贮存库位于厂区5#厂房东侧,所有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