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港南强制隔离戒毒所 天津市港南强制隔离戒毒所食堂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HHZB-2024-430)竞争性磋商公告
**** ****食堂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06日 项目概况 ****食堂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开发区**-****科技园****基地**7号楼1单元4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7日 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食堂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0万元 最高限价:95.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2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4、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办公厅、****办公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有效期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参加响应文件开启人员的身份证明: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响应文件开启,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若被授权人参加响应文件开启,供应商还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7、供应商资质: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6日到 2025年01月13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开发区**-****科技园****基地**7号楼1单元401 方式:1、网上获取: 时间: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3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文件费支付凭证,在规定的时间内以邮箱形式发送到****@163.com(邮件主题:ZHHZB-2024-239:供应商名称)。致电联系项目负责人185****3730告知。 售价:300元/本。 2.3确认信息无误后,发送文件电子版。 账户信息: 名称:********公司; 开户行:****银行****公司**北塘支行; 账号:120********100000431; 开户行行号:105****52482;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7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开发区**-****科技园****基地**7号楼1单元401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17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开发区**-****科技园****基地**7号楼1单元4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取消磋商资格。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新区大港**镇北 联系方式:022-****41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科技园****基地**7号楼1单元401 联系方式:022-****33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洁 电 话:185****3730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 2025年01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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