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25年1月6日——2025年1月8日)
项目名称 | 2024-2026年**中法供水二次供水设备移交项目应急抢维修服务项目 | ||||||
标段编号 | **** | ||||||
招标人 | **** | 联系电话 | 023-****1020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023-****0372 | |||||
2024-2026年**中法供水二次供水设备移交项目应急抢维修服务项目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
第四中标候选人 | ****集团****公司 | ||||||
第五中标候选人 | ****集团****公司 | ||||||
拟中标人 | **** ****公司 ****公司 | 中标金额 | 85% |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915********03759XG 913********276256H 911********119590Y | ||||||
投诉受理部门 | ******公司 | 联系电话 | 023-****0791 | ||||
招标人:**** 2025年1月6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1月6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本项目投标按限价(单价)填写取费比例,取排名前五名为中标候选人(不足五名以实际为准),取前三名为中标人分别发放中标通知书,共同承接招标人2024-2026年二次供水设备移交项目应急抢维修服务项目,原则上平均分配招标范围内需维护的设备。为保证结算单价的统一,前三名中标人均按三者中低的取费比例与招标人签订服务合同。
若其中一名或两名中标人不同意采用三者中低的取费比例,则视为放弃本次中标资格,且其余中标候选人不再替补,由同意的另一名或两名中标人承担本次招标金额的1/3或1/2的供货量,招标人将对余下的招标金额再次组织招标,以保障设备维护及时。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执行和《关于印发的通知》(渝公管发〔2021〕54号)执行。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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