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省**市**县
建设项目**县县城雨污分流改造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已由汾****管理局以汾审管可研批[2024]30号、汾审管初设批[2024]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本次项目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管道和箱涵累计总长度19003m。其中:**马沟污水主干管道6294m;**后马沟污水主管1132m;**雨沟污水主管1262m;**老沟污水主管1502m;**堡子沟污水主管1392m;**晨熙东路污水管道400m;**府南路污水管道821m;**牛子沟污水主干管道1379m。**晨熙东路雨水主管819m;**晨熙东路雨水支管409m;**府南路雨水主管1293m;**府南路巷道雨水支管980m;**牛子沟雨水箱涵1250m;**牛子沟雨水支管70m。
2.2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数量等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良好的企业信誉;
2.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业,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情况,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2025年01月06日至2025年01月10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功臣御苑一期10号楼三单元1303室
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招标件时所需携带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4)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料。
售价:人民币¥1000(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26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地址:**市**区功臣御苑一期10号楼三单元1303室
6.2投标人开标日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协会/**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发布。
本项目可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提出异议的渠道:纸质方式提出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190****6665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管理局。
地址:**县**大街
联系人:杨**、牛亚栋
电话:139****1418、159****3889
招标人:****
地址:**县晨熙北**11巷3号
联系人:李毓丰
电话:186****6603
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功臣御苑一期10号楼三单元1303室
联系人:杨艺楠
电话:190****6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