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雨花亭街道办事处雨花亭街道石马社区私房机械拆除服务项目(雅塘二期)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220d0b3dcdbd4d589dd2feb84fa58650
****社区私房机械拆除服务****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 采购人地址: **市**区香樟路778号 供应商(乙方): **** 供应商地址: **省**市**区**区时代阳光大道西99号富景园小区B2栋103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备注: 1、项目按实结算,具体以实际拆除面积为准。 2、结算金额=中标单价×实际拆除面积。 1.服务要求 中标人需根据采购人的组织框架及要求,委派、组织一支由中标人负责人带队的具有相应技术资质和房屋拆除服务工作经验的专业队伍,在采购人的统一管理和指挥下,完成本项目拆除范围内指定拆除工作,并达到以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接到分派任务时,人员、设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现场,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应急处突任务应当接到通知后 1 小时内人员、设备到达指定现场。如果没有及时赶到或是无法赶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现场施工中标人所有人员必须着装整齐,穿着统一标志反光背心,佩戴安全帽,工作规范,作风严谨。 3、中标人必须将劳务人员统一派送指定位置,其所产生的人员运送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4、中标人所派劳务人员年龄 18-55 周岁,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持有健康证,无违法犯罪记录,服从指挥,听从安排,安全操作,文明施工,严禁与第三方人员发生冲突。 5、施工现场中标人必须安排项目负责人进行监督管理。 6、所到场设备由中标人配备熟练的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设备规格必须标识清晰,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所规定设备型号进行调配。该到场设备相关随身工具及物品(如升降梯、大锤、大剪、扳手、安全绳、滑板等)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另行支付 其他费用。 7、中标人在合同期内应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设备保管,保险、税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 8、到场设备及操作人员发生事故时,由中标人担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关赔偿费用,采购人不负责任何赔偿及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9、中标人需承诺所供到场设备性能完好。 10、机械设备保管,如发生偷盗,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负责任何赔偿。 11、在劳务、作业时如有中标人人员发生任何意外事故,由中标人负全责,采购人免除一切责任。 12、中标人应该与其所派劳务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并及时为所属劳务人员购买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及其它保险,按时交纳规定费用(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若中标人未办理相关保险或未及时参保并缴纳费用,所有与此相关的责任由中标人完全承担。 13、中标人在施工期间不得损害采购人及第三方的利益,出于个人行为而给采购人或第三方带来经济损失的, 中标人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14、采购人不保证中标人的最低业务量,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乘以中标单价予以结算。 15、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分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分包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16、如中标人工作期间发生重**全事故或重大舆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7、供应商在投标前,应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和掌控现场实际情况,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并编制安全、有效、全面、的拆除施工方案。 2.人员配置要求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具有挖掘机两台;具有洒水车一辆。 4.其他要求/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本项目采用单价费用包干方式 2.付款方式: 220d0b3dcdbd4d589dd2feb84fa58650 ****000 本项目据实支付,按拆除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拆除进度完成 50%时,支付至实际完成产值的 90%;拆除进度完成 80%时,支付至实际完成产值的 90%;项目完工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将剩余未支付合同金额付清。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应向甲方合法合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七日内付款。中标人延迟提供发票的,甲方付款时间相应顺延,甲方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由延迟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 0 收款账户: ****银行**万湘支行(****:430********600000909) 3.预付款保函: 否 /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5-01-01 —— 2025-12-31 五、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1、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本项目按照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过程中产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按照招标文件进行履约;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照招标文件进行履约;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照招标文件进行履约; (6)履约验收标准: 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本项目按照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7.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7.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以书面形式 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十、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6%(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1 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3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1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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