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锦州鹏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掺混肥料、水溶肥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信息索引号: | **** | 公开时限: | |
发布部门: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5-01-06 | |
公开范围: | 公开 | 查阅次数: | 1 |
信息分类: | |||
信息名称: | 关于******公司掺混肥料、水溶肥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月6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16-****401 传 真:0416-****401
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服务中心 邮编:1213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填表人:魏向明 处室意见:同意
时 间: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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