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的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与信息公开,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装备制造及绿色建材项目属于**项目,厂址位于****开发区罗西街道新西外环与**路交汇处南800米路东。项目总投资51800万元,总占地面积约34697m2,主要建设内容为复合材料高端装备组装,高分子粘结膜、铝塑板及铝蜂窝板生产设施及辅助设施和配套工程等。
拟建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促进企业的自身发展,为企业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同时可满足国内外市场的需求,增加地方税收,扩大就业,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
二、委托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概况
委托单位:****
地址:****开发区罗西街道新西外环与**路交汇处南800米路东
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133****495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中科环泽(**)****公司
地址:**省临****开发区****创业园A座4楼中部
联系人:张工 电话:176****9109 电子信箱:****@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网址
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点击下载)。
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1、本环评将按《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要求,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资料并结合项目建设运行情况进行项目建设地区的环境现状评价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2、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以工程分析为基础,以施工期、运行期环境空气影响评价、水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措施的经济技术论证、清洁生产分析、环境风险评价为评价重点,同时对公众参与意见等做出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与对策,保证公众利益,实现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实现三个效益的统一。
六、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完成后,查阅报告书全本(除保密外),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及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填写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直接交至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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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