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24年8-12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辐射项目除外)审批决定的公告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1.佳桦环建审[2024]5号.关于**县云旗报废****公司废旧汽车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2.佳桦环建审[2024]6号.关于**县****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3.佳桦环建审[2024]7号.关于**县宏祥报废****公司农机报废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4.佳桦环建审[2024]8号.关****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5.佳桦环建审[2024]9号.关于**县****公司粮食烘干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6.佳桦环建审[2024]10号.关于**县兴旺村大架山**建筑用花岗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7.佳桦环建审[2024]11号.关于******公司**县百恒米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8.佳桦环建审[2024]12号.关于******公司报废农机回收拆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9.佳桦环建审[2024]13号.关于**县****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10.佳桦环建审[2024]14号.关于**县****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11.佳桦环建审[2024]15号.****基地及加工出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12.佳桦环建审[2024]16号.关于**县绿****公司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三、通讯地址
**市**县****段,****环评与排放股。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五、联系电话:0454-****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