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厂平流沉淀池及7座CASS池恢复项目二期工程-土建部分;****处理厂平流沉淀池及7座CASS池恢复项目二期工程-土建部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处理厂平流沉淀池及7座CASS池恢复项目二期工程-土建部分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处理厂平流沉淀池及7座CASS池恢复项目二期工程-土建部分;
2.2建设地点:****处理厂院内;
2.3建设内容:平流沉淀池九个池格改造工程、钢结构拆除工程、****处理厂恢复三格CASS反应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招标控制价:****193.23元;
2.5计划工期:计划2025年03月01日开工,计划2025年06月30日竣工,计划总工期122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即注册建造师)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提供连续3个月(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以便进行核实、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退休人员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退休证明。未提供社保信息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按照《**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即注册建造师)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②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即注册建造师)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③投标人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s://www.****.cn)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时间,下同);
2、地点:**省****岗区清滨路85号三楼(****)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3、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4、售价: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01月14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4日09时30分(即开标时间),地点为**省****岗区清滨路85号三楼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省公共**要素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jyw.****.cn/xe/)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7.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136****0824
代理机构:****
地 址:**省****岗区清滨路85号三楼
联 系 人:秦先生
电 话:181****6857
邮 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