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为**市普迹镇普泰村村级路灯亮化工程,招标人为****(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为申请上级资金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招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市普迹镇普泰村村级路灯亮化工程。
2.建设地点:**市普迹镇普泰村。
3.工程规模:**市普迹镇普泰村村级路灯亮化工程,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4.工期:15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施工规范、验收标准。
6.招标控制价:581957.95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已入**市国有投资项目小额工程施工企业名单最新版名单(市政公用工程小额工程施工企业库);或者投标人为本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参股的****农业农村局经管站报备)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并提供备案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收其投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澄清及答疑
1.请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 1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本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参股的经济实体持有效营业执照及备案证明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入库**市国有投资项目小额工程施工企业名单最新版(市政公用工程小额工程施工企业库)的投标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及入库证明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市白沙路2号4栋501)领取招标文件,未报名者不予投标。
七、投标文件包含内容及递交要求
1.投标人须于开标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密封完好,投标文件内包含报价等相关资料,并加盖公章及签字。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相关资料的,招标人将拒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满足三家或三家以上单位或个人报名后,符合条件方可开标。
开标时间:2025年1月 13日上午10:00。
开标地点:****政府会议室。
注: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历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5日历天内进场施工。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拖延进场施工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依此类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普迹镇普泰村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137****059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白沙2号国税局4栋501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133****6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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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