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人:****(江****养护中心)
二、采购需求
(一)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共2年。
(二)服务内容:采购的车辆定点维修服务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机动车车辆的维修服务。
(三)服务需求:
1、本项目通过自行采购的方式,确定1家企业作为****2025-2026年车辆维修服务企业。服务期间应为****36辆公务汽车(扫地车7台、洒水车2台,高空作业车1台,中型自卸车1台,轻型自卸车22台,皮卡3台)提供维修和保养服务,维修服务响应时间不得超过1.5小时。
2、下列情况可到非定点维修企业进行维修:保险公司负责理赔维修的车辆,可按其规定执行;新购置的车辆,在保修期内,可到汽车生产厂指定的售后服务网点进行免费维护保养;在**市以外地区发生故障的车辆。
3、如果国家有关部门有政策规定或省、市对采购方式或目录限额标准等作出新的调整,从其规定。
4、项目预算金额:约40万元(含税),据实结算。
5、报价可参考如下维修费计价公式:
1.维修费总金额=维修项目工时费+维修材料费
2.维修项目工时费=维修项目工时费收费标准×维修项目工时费折扣
3.维修材料费=维修材料厂家公开批发价×(1+维修材料管理费率)
根据维修内容产生的实际费用据实结算,每月结算一次。具体结算方式以合同条款为准。
6、报价项目及要求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计量单位 | 车型 | 工时费 | 工时费折扣率 | 备注 |
1 | 维修项目工时费(收费标准里摘出的工时单价*工时)*工时费折扣 | % | 轻型自卸货车 | 摘出维修收费标准里中间一档的工时费作为报名资料一部分 | 工时费为摘出维修收费标准里中间一档的工时费,已给定中间一档的工时 | |
序号 | 名称 | 计量单位 | 费率 | |||
1 | 维修材料管理费率 | % |
三、服务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备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服务商必须具有机动车维修企业的至少二类机动车维修 (大中型货车维修)资质及以上证明(含二类);
(三)无行业不良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接、转包。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同时参加。
四、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提交文件要求和地点
(一)报名方式:现场递交报名材料或邮寄。
(二)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11日17:00时止。
(三)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服务方案、机构介绍、报价单(附件1)及附件2的评分标准所要求的材料等,以上报名材料需统一加盖公章并密封提交,封面加盖骑缝章且注明询价函编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附件1:****车辆定点维修服务报价单
(四)提交报名材料地址:**市**镇建设西路****一楼生产部。
五、中选服务商的确定
(一)采购方将参照附件2的评分标准综合考虑服务商的报价、服务方案、经营规模、质量保证、安全生产等进行综合选取。
附件2:****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评分标准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0-****270
特此公告。
****
(江****养护中心)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