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于2014年7月8日,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82966P),项目于2014年3月3日取得《**市****水务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深龙环批【2012】701710号),同意在**市**区横岗大康山子下路302号开办(因城市发展需要,****管理部门,已将原地址“横岗街道”更新为“园山街道”),申报从事手袋扣、金属制品、锌制书夹、锌金属烛台的生产加工,年产量分别为30万公斤、10万公斤、4万公斤、10万公斤,设置有配套的除油/除腊、电解、电镀工序,镀种包括铜、镍、铬、钯、银、金等,主要污染物种类有pH、六价铬、总氰化物、总铜、总镍、磷酸盐、氨氮、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等,现有项目已设置废水回用设施,工业用水量不超过88.76吨/日,工业废水排放量不准超过70吨/日。改扩建前劳动定员250人。经营面积为9000平方米。
由于发展需要,建设单位拟在原址基础上增加西侧相邻自有厂房进行改扩建生产,改扩建厂房面积为2801.55平方米。改扩建后项目地址为**市**区园山街道大康山子下路302号,改扩建后,总建筑面积为11801.55平方米。
改扩建后经营范围增加17-4不锈钢粉末冶金、汽车配件、3C数码、电子产品、医疗器械配件的生产加工,增加注射成型、修边、脱脂、烧结、整形、除油清洗、喷漆、烘烤、PVD真空镀膜工序,相关生产设备、原辅材料相应增加,新增生产设备放置在新增厂房,现有厂房减少1条自动电镀生产线,减少手袋扣、金属制品、锌制书夹、锌金属烛台产品产量,新增除油清洗工序清洗设备利用减少的自动电镀生产线中清洗线的清洗设备清洗,不新增除油清洗设备,项目新增改扩建建设内容,不会导致生产废水种类、水量、水质因子、浓度增加,改造内容中的除油清洗废水经现有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可达到**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珠三角排放限值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横岗水质净化厂处理。
改扩建后项目从事手袋扣、金属制品、锌制书夹、锌金属烛台、17-4不锈钢粉末冶金、汽车配件、3C数码、电子产品、医疗器械配件的生产加工,年产量分别为15万公斤、5万公斤、2万公斤、5万公斤、120万件、1万件、1万件、1万件、1万件,现有产品生产工艺保持不变,改扩建新增产品生产工艺为:注射成型、修边、脱脂、烧结、除油清洗、喷漆、烘烤、PVD真空镀膜、检验、包装出货。员工人数保持不变,由企业内部调整,厂房面积为11801.55平方米。根据现场勘察,****设备处于设备进厂阶段,现申请办理改扩建环保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