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洋门乡槎昌桥危桥重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41150/2025-00092 发文机关:县发改委 标 题:关于洋门乡槎昌桥危桥重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5-01-06 |
关于洋门乡槎昌桥危桥重建项目建议书的
批复
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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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于申请槎昌桥危桥重建项目立项的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确保村民车辆行驶安全,原则同意洋门乡**槎昌桥危桥改造项目。
二、项目名称:洋门乡**槎昌桥危桥改造项目(项目编码****)。
三、项目单位:****。
四、项目建设地点:**县洋门乡。
五、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在原桥的位置,拆旧桥**桥梁,新桥全长 30.8米,全宽7.5米,净宽6.5米,加2*0.5米防撞护栏,角度为90°正交。上构采用 2-10m钢筋泥凝土现浇连续实心板,桥梁全长 30.8m。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81.1955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
七、如需对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筑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重要事项进行调整,请按程序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意见。
八、请项目建设单位依据相关法规办理项目前置审批手续,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手续齐全方可开工。
九、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一年,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取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未开工建设也未延期申请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一审一校:邓寿凯;二审二校 :肖仁华;三审三校:易金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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