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公司债权
所在地:**市
债权总额:7,117.39万元
债权情况
****拟对持有******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涉及债权总额合计人民币7,117.39万元,其中贷款本金6,710.35万元,利息总额407.04万元(利息计算截至2025年1月5日,下同,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借款人 | 担保人 | 本金 | 利息总额 | 债权总额 |
1 | ******公司 | 王鹏、黄艳、许** | 6,710.35 | 407.04 | 7,117.39 |
一、债权基本情况
******公司债权,截至基准日,尚欠本金6,710.35万元,利息总额407.04万元。该户债权保证人为王鹏、黄艳、许**,债权抵押物为由******公司所有的“**618”散货船作抵押。
该债权抵押物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主从债权合法有效。目前已起诉未判决,案号为(2024)鲁72民初1125号,无诉讼时效瑕疵。
二、主债务人及担保基本情况
(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借款人******公司成立于2010-02-22,法定代表人为王鹏,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9345614,企业地址位于**省**市市圣城街道农圣街南****花园五星大厦B座1508室,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经营范围包含: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根据**企业信息查询系统显示,该企业目前登记状态为在业。企业无注、吊销记录。目前注册资本1000万元,由王鹏出资800万,持股比例80%,黄艳出资200万,持股比例20%。
(二)担保基本情况
1、抵押物情况
债权抵押物为由******公司所有的“**618”散货船作抵押,散货船所有权证号050****00034,总长158.21米,型宽22.6米,型深12.15米,总吨12551吨,净吨7028吨,参考载重吨20101吨。
2、保证人情况
王鹏,男,1975年11月13日,汉族,住**市。
黄艳,女,1975年9月26日,汉族,住**市。
许**,男,1967年10月22日,汉族,住**市。
三、前期诉讼执行情况
已起诉未判决,案号为(2024)鲁72民初1125号,无诉讼时效瑕疵。
关于上述债权资产的具体担保方式、诉讼、抵押及查封资产等详细情况以及主从债务人情况,****公司网站(http://www.****.com)刊登****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处置方式:债务减免、拍卖、要约邀请竞价、****交易所挂牌转让、其他处置方式等,拟处置的债权可以单户处置、组包处置、部分组包或与其他债权组包等任意方式处置。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主体不得购买:
(一)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及所属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二)与参与不****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含担保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
(三)标的债权原债务人(含担保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债务人及担保人委托的主体等;
(四)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以及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并进一步保证不向前述主体或其投资、控制的实体转让标的债权;
(五)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
(六)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
(七)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月6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效。
**意向:****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企业资产情况仅供参考,以实际情况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 系 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0531-****9757
联系地址:**市经七路168号银河大厦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郑经理
联系电话:0531-****9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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