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1月6日拟对****年产30万平方米铝板幕墙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5年1月6日拟对****年产30万平方米铝板幕墙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台环建(三)示[2025]1号 | 年产30万平方米铝板幕墙建设项目 | **县浦坝港镇工业集聚区的珠光工业二区 | **** | ****位于**县浦坝港镇工业集聚区的珠光工业二区,租用珠光集团****公司位于**县浦坝港镇工业集聚区的珠光工业二区12号厂房作为生产场所,租赁建筑面积约6621m2。企业拟投资850万元,购置折弯机、冲床、剪板机、表面处理生产线、喷漆设备、喷塑固化流水线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30万平方米铝板幕墙的生产能力。 | 见附件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生产废水经企业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采用混凝沉淀+芬顿氧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一同纳管,****处理厂达标后外排。 废气:打磨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水喷淋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油漆废气收集后经水帘(除漆雾)+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浓缩+催化燃烧处理,尾气由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喷塑固化废气接入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后由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3)排放;喷塑粉尘经滤芯除尘后尾气接入布袋除尘器进一步处理,最终由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直燃供热模式,表面处理后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喷漆烘干和喷塑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与烘道烘干废气一并收集处理后经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焊接烟尘、脱脂/硅烷化废气加强车间通风。 固废:一般固废不得露天堆放,并按照一般固废管理要求做暂时储存管理工作及防雨防渗。危险废物室内独立间临时储存,并按照危废管理要求做好转移联单制度。 噪声:在选购设备时,应优先考虑低耗、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各机械设备,高噪声设备摆放尽量往厂区中央靠;在布置设备时,在设备底部安装减震垫;减少加工车间厂房窗户面积,生产时关闭厂房门窗;定期做好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本项目周围均为工业企业,经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5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环境影****管理科
联系电话:****6206 ****6207 ****6017 传真:****6207
通讯地址:****广场路18****政府****中心环保窗口)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