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组配分类 | 医疗服务 | 发布机构 | 县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5-01-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医疗广告发布审查公示
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商行****总局 原卫生部令第26号)的精神,现对拟发布的医疗广告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县卫健局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3天,以公布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科室:**县卫健局行政审批科,联系电话:0577-****2717,传真:0577-****2717。
广告发布机构信息:
医 疗 机 构 第 一 名 称 | **** |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 PDY82553X****2417A1002 | 法 定 代 表 人 (主要负责人) | 黄海琴 | |||
身 份 证 号 | 3****************0 | |||||
医疗机构地址 | **县瓯北****村委办公楼) | |||||
所有制形式 | 私人 | 医疗机构类别 | 综合医院 | |||
诊 疗 科 目 | 预防保健科 /全科医疗科 /内科 /外科 /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1、放、取宫内节育环 2、终止妊娠手术 3、结扎手术) /儿科 /眼科 /耳鼻咽喉科 /口腔科 /皮肤科 /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 /急诊医学科 /麻醉科 /医学检验科 /医学影像科 /中医科 /中西医结合科 | |||||
床位数 | 30 | 接 诊 时间 | 8:30-17:30 | 联 系 电 话 | 136XXXXXXXX | |
广 告 发 布 媒 体 类 别 | 户外、网络 | 广告时长(影视、声音) | 0秒 | |||
审 查 结 论 | 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商行****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2006年11月10日发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 本医疗广告申请受理号:202501 | |||||
本审查证明有效期:壹年(自 2025年1月6日起,至 2026年1月5日止) | ||||||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温永)医广【2025】第 01 - 06 - 01号 |
发布广告内容样件:
****卫生健康局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