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1、项目名称
**市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项目基本情况
地块位于原****厂区内,位于**市凫山街道孟子大道以南、宏河路以北、西外环路以西、金斗山路以东,地块占地面积35062m2。****政府现拟对本地块进行土地招拍挂,该地块用地类型现拟变更为居住用地并进行土地开发利用,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为摸清场地内土壤污染状况,****受****委托,对地块开展第一阶段调查以及第二阶段环境初步调查工作。
3、工作内容
根据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得知,****于1999年至2016年在此地块生产,目前地块为闲置状态,所有设备已完全搬离本厂区,建筑物小部分已拆除大部分暂未拆除,原辅材料等已清理完毕,****办公室、制漆车间、合成车间、仓库、锅炉房等功能区,所有功能区基本保持原状,地块特征污染物有砷、钡、汞、氟化物、苯、甲苯、二甲苯等挥发性有机物、多环芳烃、石油烃等。
结合原厂区功能区的分布情况,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共布设土壤采样点位27个,在地块外未被干扰的裸露土壤处设置4个土壤对照点,地块内布设6口地下水监测井,在地块外东北侧(地下水上游)布设1个地下水对照井。共采集并检测111个土壤样品、6个地下水样品。
4、调查结论
调查结果表明,原****地块土壤中必测45项污染物以及特征污染物的含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等限值的要求;地下水污染物的含量也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水限值等筛选值的要求。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纳入污染地块管理,无需开展详细调查,地块可用于第一类用地的开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