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建设局,各房屋市政工程参建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压实各方责任主体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责任,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建设工程消防安全风险,根据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安排,我局决定开展2024年第四季度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督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4年9月30日以后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合格及备案抽查检查合格建设工程;在建工程(偏重检查已封顶进入装饰装修阶段的工程)。
二、检查时间
2024年1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检查内容
(一)关于规范消防审验工作方面。
1.是否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8号)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范围受理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是否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要求审批。
2.是否按要求在**政务网更新公开审批事项清单、办事指南。是否按照要求实现消防审验全事项、全流程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办理,是否存在“体外循环”。
3.是否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审批事项,出具的意见书和备案凭证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已办合格件是否存在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款的情况。
(二)关于消防审验执法工作、消防主体履责方面。
1.是否存在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情况。
2.是否存在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情况。
3.是否存在其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未及时报主管部门备案的情况;是否存其他建设工程经备案抽查现场检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情况。
4.是否落实消防设计文件情况;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是否履行消防设计、施工等责任情况。
5.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机构按照我局《关于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开展业务工作情况。
四、检查方式
采取“双随机”(随机抽取检查专家、随机抽取备检项目)方式开展抽查工作。每个县(市、区)报送在建房屋市政工程、2024年9月30日以后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合格或备案抽查检查合格建设工程项目,形成两个抽查子项,每个子项随机抽查5%数量项目;随机抽查2名执法人员通过实地检查、现场资料检查等方式进行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住建部门指定1名联络员,于2024年12月12日前将联络员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报送我局消防科,并按附件要求报送在建工程、验收备案项目名录;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加强组织领导,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确保检查落到实处。
(二)压实工作责任。检查时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等人员必须到场,配合检查工作,提前准备相关资料台账备查。对受检不重视、准备不充分、自查流于形式、隐患排除不力的单位及个人,****建设局将予以约谈警示。
(三)从严从快查处。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章不循、有禁不止的行为。****建设局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依法给予责令限期整改或行政处罚,并认定上报相关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检查结果向全市通报。
(四)落实廉政执法。本次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检查期间不得接受受检单位吃请。
附件:1. 2024年第四季度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督检查表
2.XX县(市、区)检查对象名录库-2024.9.30后消防备案验收合格工程
3. XX县(市、区)检查对象名录库-在建工程
(点击下载)
****
2024年12月10日
(联系人:钟立敏,联系电话:****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