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省**地区**县**国际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转居住用地,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目前已编制完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向社会公示,以广泛征求受项目影响公众、关心工程建设公众、专家、组织对项目实施的意见与建议,起到预防、减轻或消除项目实施对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的目的。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地区**县江畔路,土地面积6357.432㎡。调查地块四至范围为:地块位于**县光辉街北侧,调查范围北侧为居民区,南侧为居民区,西侧为电业局小区住宅楼,东侧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26.****75582°,北纬51.****04170°。****造纸厂,建设时间为1976年,由于资金问题在1983年厂区进行拆除,期间未进行项目生产,无遗留环境污染问题。
二、调查结论
该地块原使用性质为建设用地,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结果,该地块不存在污染源及特征污染物,相邻地块为居住区及空地,目前为止未对地块内土壤环境产生污染,且地块1公****工厂,地块内没有有害物质的集中储存、使用和处置场所,未发现罐槽等地下设施。第一阶段调查确认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以往及当前均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识别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建议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85****1258
邮箱:****@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对地块调查过程中应关注的问题以及对我单位的相关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各位公众在充分了解本项目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发表个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