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府征预告〔2025〕3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三和镇四店村、大郢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三和镇四店村、大郢村范围内。拟征收三和镇四店村、大郢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6.6805公顷,其中:农用地15.9478公顷(耕地14.1775公顷),建设用地0.7327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具体拟征收土地地类及四至范围见下表:
拟征收土地情况表
地块编号 | 坐落位置 | 拟征收土地面积及地类 | 拟征收土地四至 | |||
**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
一号地块 | **区三和镇四店村、大郢村 | 总面积:12.1969公顷,其中:农用地11.8699公顷(耕地10.7638公顷),建设用地0.327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 国槐路 | 泰康街 | 南经六路 | **大街 |
二号地块 | **区三和镇四店村 | 总面积:4.2776公顷,其中:农用地3.9768公顷(耕地3.3229公顷),建设用地0.3008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 国槐路 | 泰康街 | 南经六路 | **大街 |
三号地块 | **区三和镇四店村、大郢村 | 总面积:0.206公顷,其中:农用地0.1011公顷(耕地0.0908公顷),建设用地0.1049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 国槐路 | 泰康街 | 南经六路 | **大街 |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市2025年第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目的为交通运输用地、工矿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建设需要,属于《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土地的情形,**市高新区(**新区)西南工业片区1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请示的批复已于2024年12月27****政府批准。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政府****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及地上附属物和青苗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被征地农户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三和镇四店村、大郢村范围内,采用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方式发布,****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政府,联系人:黄玉龙,联系方式:0554-****151。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