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特委托****承担****河下游流域主要支流水生态修复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及《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河下游流域主要支流水生态修复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通惠渠河段(**河入**至G343),利民河段(**河入**至白井闸口下游约500米),**境内申家沟河段(**河入**至刘赵蓄水闸口),工程建设内容均在河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
建设内容及规模:通惠渠河段(**河入**至G343),长约6.52km;利民河段(**河入**至白井闸口下游约500米),长约15.78km;**境内申家沟河段(**河入**至刘赵蓄水闸口),长约5.49km,河道两侧在河流蓝线范围内,河道修复长度约27.79km。工程设计包括河流生态缓冲带、生态护岸、水生植被恢复等3部分内容。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地址:**省郑****开发区长椿路5号新视明科技三楼309室
邮编:450001
联系人:程工
联系电话:152****682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地址:**省****原区建设路秦岭路**大厦1404室
联系人:温工
联系电话:0371-****5299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链接: https://pan.**.com/s/1MYxGLmzXoKyt-4LtlcVpSA 提取码: cqir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本次公示提供的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取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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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