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省普****水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 ||||||||||||
2024-12-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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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局: 你单位于2024年12月5日在**省投资项目在线****机关提出**省普****水库工程(项目代码:****)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申请,于12月5日依法受理。本机关组织专家对《**省普****水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你单位依据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了补充完善,经审查,《**省普****水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评价依据充分、内容完整,评价结论正确,基本符合报告编制大纲及有关导则的要求,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国防洪法》第三十三条、《**省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市水务局决定准予**省普****水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关于**省普****水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意见》,你单位在施工管理中必须按照审批意见抓好建设管理。 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限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建设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 2024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省普****水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的批复意见 《宁洱****水务局关于给予审查****水库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请示》(宁水务发〔2024〕51号)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水库位于宁洱县**部**乡龙树村境内旧寨河上,坝址地理位置为东经100°56'58.45"、北纬23°02'5.43"。是一座以农村人畜饮水和农业灌溉为一体的综合利用小(1)型蓄水工程,工程任务是解决**镇勐泗、那迁、荒田、龙树4个村委****村委会5478人生活用水和6640亩灌溉用水。水库年供水253.02万立方米,总库容297.67万立方米。 该水库由枢纽工程和输水工程两部分组成,水库枢纽建筑物由拦河坝、溢洪道、导流输水放空隧洞和库区输水隧洞组成;灌区输水工程由灌区隧洞、1#~5#输水管道等建筑物组成。拦河坝坝顶高程1652.20米,坝高51.50米,坝顶长度175.87米,坝顶宽度6.0米,导流输水放空隧洞布置在大坝右岸,全长352.98米,其中洞身段长195.00米。溢洪道布置于大坝左岸,为开敞式实用堰型自由出流形式,全长316.35米,最大下泄流量为60.38立方米每秒。灌区输水工程由库区输水隧洞、灌区隧洞、1#输水管、2#输水管、3#输水管、4#输水管、5#输水管等组成。 无**弃渣场。 二、****水库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300年一遇,下游消能防冲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水库工程淹没处理设计洪水标准为:耕地、园地采用洪水标准为5年一遇(P=20%);林地、草地采用正常蓄水位1648.20米;农村居民点采用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P=10%)。弃渣场均不是**型渣场。水库施工枯期导流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渡汛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工程设计防洪标准符合现行有关规定。 三、同****水库上游10年一遇洪水淹没回水尖灭点至坝下溢洪道与河道交汇口以下约300米长度的河道,基本同意报告界定的评价范围,其中:****水库总评价范围河道长度为3182米。溃坝洪水对下游的影响****水库坝址下游到热水塘河道汇口6450米范围。 四、同意《评价报告》的主要分析结论: (一)该工程设计防洪标准符合现行有关规定。 (二)不会因工程建设发生较大河床变形。 (三)对现有水利工程与设施无影响。 (四)工程施工期,枯期采用土石围堰挡水、汛期采用度汛坝体挡水,导流隧洞过流的方式,对河道行洪无影响;工程运行期,水库的泄洪设施为溢洪道,经过水库调洪,洪水洪峰被削减、错峰,工程建设对下游河道行洪无影响。 ****水库工程淹没总面积305.42亩,淹没房屋692.21平方米;机耕道路480米;低压配电线路1510米。在项目可研报告中采取了相应的措施设计,费用已列入工程投**。 ****水库最大瞬时溃坝洪峰流量为39737.624立方米每秒,溃坝洪水淹没线高程范围在1636.39米~1343.98米之间,****水库下游那栗河汇6450米范围内有黑**、泥潭山、丁家坡和大寨山4个村居住地势比相应河段河床底部高108.56米—165米,溃坝洪水威胁不大。 五、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防治与补救措施: (一)针对工程建设期间对生态环境和坝址下游的河段水生态环境影响,工程建设过程中要采取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相结合的办法,消除工程施工对植被的影响和施工期造成的各种污染。工程运行期间,水库应下泄不小于多年平均来水量的10%的生态流量,并落实下泄生态流量的保障措施,以保证下游河道生态环境用水的要求。 (二)针对工程施工对施工区及周边的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要严格按照环境保护设计和水土保持方案的措施实施,减少或避免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六、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项目施工阶段应对施工场区、道路进行合理设计布局,应满足相应防洪标注,临时性桥梁、过水路面应制定警示信息,和相应通行时段,加强施工管理。严禁废污水进入河道,严禁固体废弃物乱堆放,后期植草复耕。 ****水库工程建设期与运行期,应按照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三制”,督促参建单位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建立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编制水库工程年度施工度汛方案、水库调度运行方案和遇超标洪水的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确保施工运行安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