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一、招标概况
**至**高速公路污水处理工程SXWSCL-1标段施工招标于2024年12月9日在**省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cn)、****运输厅网站(http://jtt.****.cn)、**交投电子采购平台(http://ec.****.com/)发布招标公告,2025年1月3日****交易中心开标,并于2025年1月3日完成评标工作。****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招标人****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公司 | ****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9241.00 | ****6013.73 | ****0201.44 |
工期 (供货期、服务期) | 150日历天 | 150日历天 | 150日历天 |
质量目标(如有)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符合招标文件中的发包人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并符合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符合招标文件中的发包人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并符合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符合招标文件中的发包人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并符合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符合招标文件中的发包人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并符合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符合招标文件中的发包人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并符合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符合招标文件中的发包人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并符合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 |
安全目标(如有) | 避免或减少一般安全事故,杜绝较大、重大、特**全事故和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项目施工期间零死亡。 | 避免或减少一般安全事故,杜绝较大、重大、特**全事故和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项目施工期间零死亡。 | 避免或减少一般安全事故,杜绝较大、重大、特**全事故和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项目施工期间零死亡。 |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 | 证书名称: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证书编号:D****26283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证书编号:D****90904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证书编号:D****01130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 | (鄂)JZ安许证字[2017]015736 | (鄂)JZ安许证字[2017]015716 | (豫)JZ安许证字[2005]000488 |
拟派项目经理姓名、执业资格名称、专业、级别及证书编号(如有) | 高小玉 工程师 证书编号:武职任〔2023】70号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鄂142********05865 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证书编号:鄂**B(2024)****820 | 张敏 工程师 证书编号:G****11385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鄂142********03599 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证书编号:鄂**B(2020)****251 | 刘大刚 工程师 证书编号:C201********101401196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豫141********04093 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证书编号:豫**B(2023)****681 |
类似项目业绩信息 | 1、**至**高速公路杨家厂至孟家溪段污水处理工程; 2、沪渝高速****服务区污水处理改造工程施工SYWS-2标段; 3、**至神农架高速公路污水处理工程;4、**至**高速公路**南段污水处理工程; 5、**至**高速公路东延段污水处理工程; 6、******公司**等17对服务区(停车区)污水处理改造工程WS-2标段。 | 1、****处理厂提标扩建工程。 | 1、****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
获奖信息 | / | / | / |
其他 | / | / | /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9日(**时间)。公示期间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通过书面材****运输厅投诉。投诉人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有效线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如反映问题经查属实,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答复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实名形式进行。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地 址:**市应山街道城南工业区园6栋、13栋、14栋
邮政编码:4327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722-****186
2、招标代理:****
地 址:**市**区**路160****广场写字楼A座19层
邮政编码:430033
联 系 人:陈成
电 话:027-****5306
3、行业主管部门:****运输厅
地 址:**市汉口建设大道428号
联系处室:建设市场处
电话(传真):027-****0346
4、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委员会
地 址:**省**市**区东一路17号
联系处室:公共**交易监督检查处
电话(传真):027-****6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