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万吨电池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一期扩建项目)(一期)设备采购(第二次)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一、招标概况
年产10万吨电池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一期扩建项目)(一期)设备采购(第二次)于2024年12月13日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5年1月3日在**市六楼开标室(1)开标,并于2025年1月3日完成评标工作。****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序 | 本标段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省**市****公司 | ********公司 | **晟驰****公司 | |
投标报价 (元) | ****4546.55 | ****5168.78 | ****0341.41 | |
质量(如有) |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 |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 |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 |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120 | 120 | 120 | |
项目负责人(如 有) | 姓名 | / | / | / |
证 书名 称 | / | / | / | |
证书 编号 | / | / | / |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9日(**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地址:**省******社区武韩**
联系人:查先生
电话(传真):177****9188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市**新区珺玮**时代B5-103
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传真):139****2583
3、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改革局公共**交易管理股
地址:武****中心大楼 441办公室
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传真):0713-****622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