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301 /202412-00036 | 信息分类: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 |
****委员会****储备局) | 发布日期:2024-12-05 15:43 | |
蚌发改审批〔2024〕349号 | 有效性:有效 | |
2024-12-05 | ||
关于**恒晟110kV线路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 ||
项目批复 |
****发改委:
《关于核准**恒晟110kV线路建设项目的请示》(五发改〔2024〕7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恒晟年产7GWh高性能储能和动力式磷酸铁锂电池及3GWh储能系统集成厂房项目供电需要。同意****实施**恒晟110kV线路建设项目。
项目单位:****。
项目代码:****。
二、建设地点:**市**县。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线路起于220kV头铺变110kV出线备用间隔起,止于110kV****电站室内GIS,**110kV线路路径全长7.615km,采用双回设计,单回架线。
四、项目总投资约2109万元,由****以自有资金出资。
五、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落实各项生态保护、防治水土流失、安全生产“三同时”等措施,工程建设及运行过程中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严格遵循国家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按照“两型一化”要求,切实落实各项节能措施。
六、项目建设过程中,请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落实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恒晟110kV线路建设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关于印发恒晟新****公司110kV变电站接入系统设计评审意见》(蚌电经研审〔2024〕16号)、《**恒晟110kV线路建设项目核准申请报告评审意见》、《****规划局规划意见通知书》(五规管字〔2024〕24号)等。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九、请****根据本核准文件,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项目招标基本情况表
****委员会
2024年12月5日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 |||||
核准结果 | 核准时间 | 核准文号 | 核准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统一代码 |
同意 | 2024年12月5日 | 蚌发改审批〔2024〕349号 | ****委员会 | **恒晟110kV线路建设项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