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工信规字〔2022〕1号)要求,我局拟委托1家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检查专业技术机构(以下简称“技术机构”)协助开展我区2025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技术机构的资质要求
(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市行政区域内设有办事机构或分支机构及固定办公场所;
(二)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
(三)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中国****委员会实验室认可(CNAS)等电动汽车****检测所需的国家认证认可资质;
(四)配备全面的安全、质量专家库,有较强组织协调团队和一定数量专职工作人员。
二、委托事项内容及要求
(一)委托工作内容:根据《市工信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通知》(穗工信规字〔2019〕1号)、《****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工信规字〔2022〕1号)、《2024年**市电动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安全抽查工作方案》要求,对**辖区内公用、专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根据国家、省、市以及行业标准规范制定我区2025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组建具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检验检测相关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技术团队,协助对**辖区内经营、使用的公用、专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安全检****检查站点不少于10个,6月30日前完成首次全覆盖检查,11月30日前完成第二次全覆盖检查,每站点年度抽样检测比例不少于10%等要求。
2、配合我局开展**辖区内公用和专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制定充电设施**、维护、拆除作业工作指引或监管方案等),对各级相关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复检,及时督促充电设施运营企业(法人单位、团体)进行整改。
3、安全检查情况需形成书面情况报告,按月度、年度分时段报送至我局。
(二)工作时间: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
(三)报价限额:不超过拾万元整人民币。
(四)技术机构资料提交应包含如下内容:
1、安全检查工作报价函;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它相关登记证书(复印件);
3、申报机构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4、在**行政区域内拥有固定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
5、申报机构简介及履职能力证明,主要包括相关领域的人力**情况(须提供相关人员名单及其职称证明材料、社保材料复印件等)和单位开展相关工作经验证明(以项目合同及其支付凭证为准,复印件);
6、开展安全检查的工作方案(包括安全检查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月度、年度安全检查工作计划,专业技术团队人员情况、费用报价明细、服务质量承诺等)。
(五)资料报送时间:请于2025年1月15日前将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密封并加盖骑缝章)交至****工业科(**市**区先烈中路83****中心7楼,联系人:林勇;联系方式:****3787)。
三、其它
我局将通过内部遴选方式择优遴选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签订委托合同。
附件:**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基本情况表
****
2025年1月6日
附件
**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基本情况表
充电站点数量 | 充电桩数量 |
120个 | 1300个 |
备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数据随着设施**、停运、拆除动态调整,该数据仅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摸查统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