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5年01月06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6日-2025年1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01-****706
传 真:0701-****708
地址:**市府前路24号,邮编:335001
项目名称 | ******市年处置8万吨炉渣生产线项目 |
建设地点 | ****市**区杨碧村马塘窝 |
建设单位 | **** |
环评机构 | **绿****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市**区杨碧村马塘窝(地理坐标为东经117°4′8.967″、北纬28°13′48.234″),占地面积约26666.7平方米。本项目属技改项目,对现有炉渣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减少风选及传感分选工艺,并新增炉渣水洗工艺,技改后全厂原料炉渣用量(全部来源于光大环保****公司****电厂,属于生活垃圾焚烧炉渣)和处置规模保持不变,生产规模为年处理8万吨炉渣。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依托厂区内现有2#厂房、综合楼等主体工程;依托2#厂房**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等储运工程;依托现有泵房、给水系统、供电系统等公用辅助工程;依托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初期雨水收集池、一般固废暂存处、危废暂存间,**二级沉淀池、洗车平台及配套沉淀池等环保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污染防治。项目废气主要为卸车、堆放粉尘,以及生产过程中上料、破碎、筛分、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项目上料、破碎、筛分废气采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卸车和堆放区废气采取雾化喷淋抑尘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切割烟尘加强通风惠普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外排废水中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速率严格50%)及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项目无废水外排,其中炉渣预处理废水及地面冲洗废水经二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 (三)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噪声。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布局,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项目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滤布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统一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处置,可燃物外售至****发电厂;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进行集中处理处置。项目危险废物应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或综合利用,并按规定设置符合防雨、防腐、防渗等相关要求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转移应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五)“以新带老”措施。在卸车、进料和原料堆放过程采用洒水及喷雾降尘等措施,降低无组织粉尘排放;按照规范在废气排气筒、一般固废堆存处、危废间等设施附近醒目处树立环保图形标志牌;建设车辆冲洗平台及配套环保设施。 (六)项目周边规划控制要求。项目生产车间周边需设置50m****公司****政府做好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的规划控制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