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01-06 】
****2025-2026年度中小型水利工程设计劳务**定点入库单位遴选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2025-2026年度中小型水利工程设计劳务**定点入库单位遴选
项目编号: ****
招标方式:询比采购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9日
开标日期:2025年1月6日
入库的名单如下:
排序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 |
1 | 浙****设计院****公司 | 60% |
2 | ******公司 | 60% |
3 | ****公司 | 60% |
4 | ******公司 | 60% |
5 |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60% |
6 | 安****设计院有限公司 | 60% |
7 | ****集团有限公司 | 60% |
8 | ****集团有限公司 | 60% |
9 | ****研究院****公司 | 60% |
10 | **市水利水电****公司 | 60% |
11 | **市****公司 | 60% |
12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60% |
13 | **环滁水利****公司 | 60% |
14 | ******公司 | 60% |
15 | ******设计院有限公司 | 65% |
服务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公示期: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9日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高新区**路185号
联 系 人:朱工
电 话:0551-****615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高新区**路185号
联系人:夏工
电话:0551—****8991、151****4522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质疑联系电话:0551—****8991、151****452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执纪监督室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6973。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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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