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东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2024年12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审批局关于2024年12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06 16:15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含辐射类及非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
序号 | 批复名称 | 申请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地点 | 审批文号 | 审批结果 | 审批时间 |
1 | 关于********基地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 | ****公司 | **市柳东新区车园横五路10号 | 柳东审批环保字[2024]23号 | 同意 | 2024/12/3 |
2 | ****集团****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集团****公司 | ******公司 | **壮族自治区**市**区冠东路2号 | 柳东审批环保字[2024]24号 | 同意 | 2024/12/19 |
3 | 关于****公司年产60万台助力转向电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公司 | ******公司 | **市柳东新区车园横五路5号 | 柳东审批环保字[2024]25号 | 同意 | 2024/12/19 |
4 | 关于**柳****公司****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柳****公司 | ******公司 | 柳东新区雒容镇片区清江大道与富容路交叉口东南侧 | 柳东审批环保字[2024]26号 | 同意 | 2024/12/19 |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2-****572,电子邮箱:****@163.com,通讯地址:**市**区新柳大道89号,****中心;邮编:545616。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辐射安全许可证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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