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其所需采购的2025-2027年度轻物质处置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二、招标内容:2025-2027年度轻物质处置服务,本次招标中提到的轻物质,是指招标人在处理建筑垃圾的分拣过程中产生的一部分轻物质类材料,其组成包含纸屑、木屑、编织袋、泡沫垃圾、包装袋等白色塑料、尼龙制品等,投标单位负责将项目内的轻物质清运并进行规范化处置。
三、服务期:36个月或完成合同金额855万元(出场量暂按9万吨预估,此量为预估量,无保底量,实际运输量按服务期内确认的过磅工程量为准,服务期以时间或金额先到为合同服务期限(合同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后甲方通知人员全部进场提供全面服务日起开始计算)。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在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并盖公章: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实施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且营业执照中具备一般固废处置能力的单位);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有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就无需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车辆,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如车辆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等));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信用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查询方式:“信用中国”首页→“信用服务”版块→根据公告要求分别查询并截图)。
注: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4.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提供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一式二份,无需装订),且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
5.递交资格预审材料时间:即日起-2025年01月13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时间,节假日除外)。资格预审材料必须加盖单位红章。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2025年01月13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时间,节假日除外)。
2.出售地点:**市周市**浦路8号4号房5楼527-529室。
3.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方可以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25年01月27日09:00--09:30(**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7日09:30(**时间)
3.接收地点:**市周市**浦路8号4号房5楼531开标室(****)
4.接收人:****
七、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7日09:30(**时间)
2.开标地点:**市周市**浦路8号4号房5楼531开标室(****)
3.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投标文件1份(盖章扫描件),以U盘形式提供
4.中标服务费:本次招标项目收取中标服务费,该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请投标人在投标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1)中标单位须按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该费用应在合同签订后三天内付清。
(2)成交单位须按定值12000元收取中标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或合同签订后三天内付清。项目中标服务费由相应的中标单位支付。
(3)中标单位如果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保留诉讼的权利;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元)
2.交纳方式及截止时间:(**** 帐号:910********0015171 开户行:**银行**支行)。****银行本票、银行汇票、银行转账****银行本票、银行汇票、银行转账形式外,其他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均不予接受)将投标保证金与投标文件在投标现场同时递交,并确保投标保证金能够到账。票面金额必须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额完全一致,从投标单位基本存款账户转出。待确定预中标单位后,预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不予当场退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予以退回(特殊情况除外)。
九、本次采购预算价为:含税总价为855万元,不含税总价为806.58万元(含税预算单价为95元/吨,不含税预算单价为89.62元/吨)。
投标人投标时含税投标价或不含税投标价超预算金额的均作无效标处理。
十、履约保证金:¥10万元整,合同签订前缴纳至采购单位指定账户。
十一、联系事项
采购人:****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0512-****9156
此项目为自行监管项目,监管部门电话:0512-****9155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周市**浦路8号4号房5楼 邮政编码:215300
联系电话:0512-****9351
联系人:沈英
备注: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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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