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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5-01-06 |
名称: | ****开发区SG-QJ-09-01-36、38号地块(合宗)规划条件的公示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1-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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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SG-QJ-09-01-36号(原KF0214-02号)地块位于园北四路东侧,该地块已于2020年出具规划条件(韶曲规设字第〔2020〕0020号),地块范围内已核发不动产权证,宗地面积29408.3㎡;SG-QJ-09-01-38号地块位于规划感恩**侧,该地块于2024年出具规划条件(韶曲规设字第〔2024〕0004号),宗地面积为12838㎡;两地块相邻且权利人均为**岭南****公司。为了更好的规划和整合利用土地,优化建筑结构布局,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依权利人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市市辖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合并(调整边界)工作指引》等有关法规、政策文件的要求,我局已受理权利人对上述两个地块的合宗申请。现将地块合宗后规划条件予以公示,广泛征求公众和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开发区SG-QJ-09-01-36、38号地块(合宗)规划条件
二、公示时间
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25日,共20天。
三、公示媒介
****政府网(http://www.****.cn/)及地块现场公示。
四、规划条件变更前后主要指标对比
表1:合宗前后指标
地块编码 | 规划用地性质 | 规划用地面积(㎡) | 容积率 (FAR) | 建筑密度(BD) | 建筑系数(BC) | 绿地率 (GR) | 建筑高度(m) |
SG-QJ-09-01-36 (原KF0214-02号) | 二类工业用地 | 29408.3 | 1.0≤FAR≤2.0 | 30%≤BD≤60% | / | 15%≤GR≤20% | / |
SG-QJ-09-01-38 | 二类工业用地 | 12838 | FAR≥1.0 | 30%≤BD≤60% | BC≥40% | 10%≤GR≤20% | ≤60 |
SG-QJ-09-01-36、38 (合宗后) | 二类工业用地 | 42246.3 | 1.0≤FAR≤2.0 | 30%≤BD≤60% | BC≥40% | 15%≤GR≤20% | ≤60 |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通告发布开始,为期二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市**区城南大道3号****规划管理股(来信请在信封注明:****开发区SG-QJ-09-01-36、38号地块合宗后规划条件的公示反馈意见),逾期视为无异议。合宗后原“韶曲规设字第〔2020〕0020号”、“韶曲规设字第〔2024〕0004号”规划条件失效。
附件:2.****开发区SG-QJ-09-01-36、38号地块(合宗)规划条件(草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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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6日
(联系股室:规划管理股;联系电话:****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