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项目名称:****本级“学习强国”****办公室传输链路采购 | |
“学习强国”****办公室传输链路第二标段 | 分包类型:服务类 | |
单一来源 | 延续性项目总概算****000.00 | |
372000.00 | 延续性项目第二年预算(元):372000.00 | |
372000.00 |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否 | |
否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 ****公司单位投标,****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采购活动,****公司授权书。 |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延续性项目,三年。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回族自治区内甲方指定地点。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合同约定。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1 | C****0100-基础电信服务 | “学习强国”****办公室传输链路第二标段 | 1条100M的专线连接到强国云专用有云四级区的主备机房,确保数据链路冗余可靠。服务周期为3年。 | 1 | 372000.00 | 标的1-基础电信服务:1条100M的专线连接到强国云专用有云四级区的主备机房,确保数据链路冗余可靠。服务周期为3年。 | 延续性项目,三年。 |
采购需求附件: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服务类
服务内容“学习强国”****办公室传输链路第二标段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甲方责任3.1.1****集团客户,****集团客户提供的一站式服务。 3.1.2在开通和使用专线服务过程中出现的技术性问题,均可就近向乙方或乙方当地下属机构及项目负责人员进行申告。 3.1.3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合理使用专线服务,不得用于从事损害乙方及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专线服务以任何方式给其他第三方(不包括本合同项下甲方下属机构)使用,也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并提供《企业租用**用途承诺书》和《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 3.1.4应保证连接到专线上的有关通信设备全部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并取得进网许可证。 3.1.5应按时足额缴纳专线服务的 。 3.1.6应以书面形式(“专线服务需求单”)向乙方提****服务所涉专线的类型、通达方向、速率、数量、技术要求、准确的终端起止接入地点、用途、要求开通时间、服务期限、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3.1.7应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专线服务迟延提供的责任。如出现该情况的,双方将视为专线服务按时提供。甲方及其下属机构应积极配合乙方对专线各端和全程的开通调测工作,对开通调测结果无异议时,应在调测现场签字验收。 3.1.8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在专线及设备上加装其他各种设备及装置。 3.1.9应积极配合乙方对专线的日常维护、检测等工作,并负责其机房线路设备侧专线的维护管理。 3.1.10甲方下属机构使用专线服务的,甲方应保证甲方下属机构依据本合同约定使用专线服务,并就甲方下属机构使用专线服务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对专线服务的使用及付费等行为)向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1.11 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享受专线服务,并对所涉专线负有保管责任;若由于甲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专线损坏的,须按价赔偿。本合同终止或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具体业务类型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归还相应设备、终端,甲方无法归还或设备、终端损坏的,须按价赔偿。
乙方责任3.2.1****集团客户,提供端到端的综合性信息服务,并为甲方提供专线服务业务的咨询、组网建议等服务。 3.2.2负责依据甲方开通通知进行专线服务的开通。 3.2.3向甲方提供专线服务业务。 3.2.4 由于乙方端口、线路**暂未具备等原因而未及时开通专线服务的,乙方有责任协调相关部门尽快开通专线服务。 3.2.5在甲方给予必要的协助和配合下,依据相关规程和规范以及本合同约定提供专线维护服务,并及时修复通信障碍,保证通信畅通。 3.2.6乙方所提供专线维护服务的责任界面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布的维护规程明确。具体以甲方机房的设备为界,设备以外线路侧由乙方提供维护管理服务,另一侧(设备侧)由甲方负责维护管理。 3.2.7因技术、设备或国家政策因素等原因有权对电信业务的服务功能、操作方法、计费方式、计费模式、业务号码等作出修改、调整。 3.2.8对所投资的专线和设备拥有所有权。
违约责任9.1如甲方使用专线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如将专线服务以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提供给第三方,或将专线服务用于本合同约定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或在服务期限内实施了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使用未缴纳的费用,并承担未履行部分费用总额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的,甲方应当继续赔偿。 9.2如甲方逾期付费,除补交欠费之外,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所欠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逾期付费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暂停向甲方提供专线业务服务直至终止本合同。同时,甲方仍应承担上述违约责任,承担乙方因追讨欠费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等),赔付金额不超过首月月服务费。 9.3在满足开通条件的情况下,如确因乙方原因,不能在本合同规定的开通时限内开通专线服务,则每逾期 个工作日按照所收取的相应专线服务的一次性费用的百分之 的比例作为给甲方的赔付,并在首月月服务费中直接抵扣。如逾期 日仍不能开通,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9.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乙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中止或终止履行合同、解除合同等措施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如该情形导致第三方向乙方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甲方应负责解决。如该情形给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全额赔偿: 9.4.1****机关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9.4.2****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4.3被乙方(含乙方上级单位)纳入违规失信**商名单; 9.4.4如存在网络和信息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因网络和信息安全问题承担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处罚,****机关的涉通讯信息诈骗违法犯罪高危自然人或法人名单、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失信名单等; 9.4.5其他相关法****机关认定的违法失信情形,以及可能导致合同履行风险或侵害乙方合法权益或声誉的违规失信情形。
不可抗力11.1如由于战争、骚乱、恐怖主义、自然灾害、国家法律法规或规章变动、网络安全、网络无法覆盖、停电、通信线路被人为破坏,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时,受影响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快书面通知对方。在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如因此导致合同不能或者没有必要继续履行的,本合同可由一方解除。 11.2****管理部门提出要求的,乙方将暂停或终止提供相应服务,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保密8.1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者披露因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而得知的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提供或披露与甲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的,不受此限。 8.2本保密条款在服务期限内及服务终止后 年之内持续有效。
服务期限延续性项目,三年。
争议解决10.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国法律。 10.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向甲方****人民法院起诉。 10.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他部分。
合同生效及其他13.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3.2本合同一式柒份,双方各执叁份,****公司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不受影响。 13.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合同。 13.5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13.6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13.7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 13.8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协议和合同等法律文件。 13.9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其中: 13.9.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有关下述任一事项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信函形式作出,否则,该通知无效,不产生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效力: (1)与本合同费用及支付事宜有关的通知; (2)与本合同违约事宜有关的通知; (3)与本合同终止、解除或变更事宜有关的通知; (4)与本合同延续/续展有关的通知; 13.9.2本合同约定的各种通知方式的送达标准如下: (1)如采用书面信函形式,应当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接受方签收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时****公司系统记录为准)为通知送达时间; (2)如采用传真方式,传真到达接受方指定传真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3)如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到达接受方指定电子邮箱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如果因接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拒收书面信函、****机关闭或故障、接受方电子邮箱地址不存在或者邮箱已满或者设置拒收等)导致通知发送失败,视为通知已经送达(发送方侧载明的书面信函寄出时间或者传真发送时间或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视为通知送达时间)。 13.9.3本合同双方通知地址及方式如下: 甲方: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邮 编: 乙方: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邮 编: 上述任何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3.10双方同意,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①国家、自治区、**市等相关技术标准。②单一来源文件。③甲乙双方合同。 (验收方案附件):
服务地点(范围)**回族自治区内甲方指定地点。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合同约定。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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