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仲土挂告 [2024] 039号 | 挂牌编号:惠仲土(用地)挂[2024]049号 | |
2024年12月20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6日10时00分 | |
861 | 竞买保证金(万元):173 | |
10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6日09时00分 | |
0 | 宗地使用权面积(m2):11667 | |
无底价 | 最高报价:861.000000 万元 | |
**** | 国土证号:||
2025/1/6 10:00:00 | ||
**市****公司 | 成交价:861 万元 |
ZKD-001-75-02-01 | 建筑系数:≥40 |
**潼湖生态智慧区国际**产业园** | 计算指标用地面积(m2):11667 |
工业用地 | 计容积率建筑面积(m2):23334≤S≤29167 |
50 | 其中住宅总面积(m2):|
2.0≤R≤2.5 | 建筑密度(%):|
10≤绿地率≤20 | 开发程度:
(一)计算指标用地面积11667㎡(其中使用权面积11667㎡);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具备本条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缴交竞买保证金173万元人民币; 2.拖欠地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有违法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竞买。 (三)项目为“百千万工程”重点项目,竞得人应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依法****公司; (四)该项目沿道路绿地ZKD-001-75-02-02号地块无偿划拨至惠****管理委员会,并由其进行配建; (五)地块周边基础设施已基本配套,具备动工建设所必需的条件; (六)竞得人除缴交成交地价款外,还需按规定缴交契税等有关税费; (七)非仲恺高新区注册登记的企业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必须在竞得土地后2个月内****管理委员****管理局****公司,****公司名义办理土地出让与登记发证手续; (八)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时,提****管理委员****统计局出具的与该宗地产业类型一致的优先发展产业项目文件,并同步与******开发区****办事处签订《仲恺高新区产业项目监管协议》; (九)项目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集约用地指标或者非优先发展产业的,以及引进的企业或项目不是新材料、智能终端、能源电子等优先发展产业类型的,用地单位必须按《出让合同》及《仲恺高新区产业项目监管协议》的约定补缴土地出让金、缴交违约金等,如果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补缴土地出让金由****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估价期日应以自然**主管部门依法受理补缴地价申请时点为准;由******开发区****办事处负责对竞得人履行《仲恺高新区产业项目监管协议》的后续监管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