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一体化物业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环卫一体化物业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6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月6日
二、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 环卫一体化物业服务,建设农村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垃圾收集、清运、处理; | **** | **省**市**县杨集乡张楼村吕庄**巷66号 | 695000.00 | 元/年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环卫一体化物业服务项目 | 环卫一体化物业服务,建设农村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垃圾收集、清运、处理; | 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满足招标人考评要求 | 3年 | 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满足招标人考评要求 |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聚来、姜长宝、李富玲、焦晓霞、文九巴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
收费金额:30020元。
五、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县)》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文件中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邮寄、传真不予受理且授权代表需提交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可查询社会保险证明,提供查询方式及网页截图,书面质疑文件应该有质疑内容、法律法规依据及必须附有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确切来源依据、单位名称、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吴府大道6号
联系人:职佩
联系方式:176****2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 址:**省**市**县杨集乡**路168号
联系人:张洁地
联系方式:173****53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职佩
联系方式:176****2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