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人民政府通告(松政通〔2025〕1号)
****通告(****)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征收637国道**裕溪至雅溪口段改建工程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房屋征收范围详见《637国道**裕溪至雅溪口段改建工程征收房屋范围红线图》(附件1)。上述范围内的房屋被征收后,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二、房屋征收部门为****建设局,房屋征收实施单****人民政府、****政府。
三、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详见《637国道**裕溪至雅溪口段改建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附件2)。
四、本项目具体的签约及腾空期限由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另行公布。
五、被征收人对本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自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六个****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通告。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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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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