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厂****泵站等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岩堰溪、潭口溪上游截污干管改造工程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处理厂****泵站等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岩堰溪、潭口溪上游截污干管改造工程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审批、****机关名称****建设局和****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处理厂****泵站等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岩堰溪、潭口溪上游截污干管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怀建函〔2024〕80号和《关于核****处理厂****泵站等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的批复》、怀发改环资〔2024〕6号,建设单位为****,项目总投资为5649.60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及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资金等上级资金,资金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处理厂****泵站等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岩堰溪、潭口溪上游截污干管改造工程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在**市杨村乡及****路、**桥沿**溪至**大道、正清路和舞水路沿线;
1.2.3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总投资 5649.60 万元,本次招标金额 3221.5340 万元。本项目建设内容如下:
1、岩堰溪上游截污干管干管改造工程,**d800-d1000截污干管3621m,采用混凝土包管沿岩堰溪河道敷设。**DN300纳污管,纳污范围为岩堰溪上游杨村片区,共建设纳污管9155m,采用开槽施工的方式,沿现状村道敷设。
2、潭口溪上游**DN300截污干管,工程共建设截污干管1750m,采用混凝土包管沿潭口溪河边敷设。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市政公用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 210日历天√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处理厂****泵站等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岩堰溪、潭口溪上游截污干管改造工程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包括设计、施工具体范围为: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项目的施工等总承包工作。
其中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进行深化、优化,完成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及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他设计工作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工作;
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经施工图审查通过后的全部工程内容,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施工范围和内容;
1.5 招标编号:****
2.资格要求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除轨道交通工程、燃气工程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注册执业资格,尚未执行注册执业资格的,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专业执业资格证书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10 其他要求:1、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2、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采用承诺备案制,具体配备标准按湘建建〔2020〕208 号文执行,(承诺函格式自拟);3、项目负责人具备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3.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 34 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5年01月06日起****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01月26日09时30分。请投标人登****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市公共**交易网》、《**建筑信息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建设局,电话0745-****523。
9.其它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9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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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地 址:**市鹤****北路130号;
联 系 人:李明;
电 话:135****163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鹤******营销中心12楼;
联 系 人:项目负责人:向宁文;
电 话:186****3371。
2025年01月06日